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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高法庭人文司法 儿子替父还债无怨言
发布时间:2013-02-25 15:20:22
本网讯(通讯员 黄琴芳 陈甫欢)
2月22日上午,“80后”的年轻小伙子袁章剑来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望高法庭,从怀里拿出2万元现金,交到法官手里:“法官,谢谢你们对我的宽容和信任,这是我年前就应还给王锦秀的2万元,现在终于筹足了,麻烦你们帮转交给她。”
原告王锦秀与被告袁章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袁章剑父亲生前向王锦秀借款6万元,在去世前交出2万元让袁章剑还给王锦秀。此时,袁章剑得知父亲欠王锦秀共6万元,还了2万元,尚欠4万元。袁章剑决定替父还债,遂以自己借款的名义给王锦秀重新立写了借条,同时,将自家的房产证交由王锦秀保管。但借款到期后,袁章剑由于经济困难无法还款,主动向王锦秀出具还款计划,但未获同意。王锦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袁章剑一次性还清借款4万元。 案经望高法庭法官耐心调解,王锦秀对袁章剑因经济困难而暂时无力还款予以谅解,同意袁章剑分期还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借款分三期归还:2012年1月30日前给付本金1万元,此期付款同时,原告将国有土地权使用证交还被告;2012年12月30日前给付本金2万元;2013年6月30日前给付本金1万元。 之后,袁章剑按期归还了第一笔款,并拿回了房产证。第二期即将到期时,被告一时未能筹足2万元,但主动与法庭联系,承诺年后元宵节前一定履行。法官考虑年关即在,被告亦有履行诚意,确属经济困难而一时难以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对此亦未提出执行申请,同意给予原告宽限。2月22日,元宵节到来之前,被告如约将履行款带到法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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