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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歪招骗取登记结婚 小俩口反目起诉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3-03-06 14:30:39


     本网讯(李兴军)   女方张玉花经媒人介绍与男方李老二相识,由于李老二不够法定结婚年龄,双方便动起了歪招,于2012年10月22日骗取登记结婚,但好景不长,小两口因动手打架反目,女方张玉花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民政局,请求撤销与第三人李老二的结婚证。近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婚姻无效,撤销了结婚证。

    2011年1月,张玉花经媒人介绍与李老二相识后便同居,准备结婚时,因李老二不够法定结婚年龄,张玉花与李老二想了歪招,由李老二拿着自己的照片,于2011年9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冒充长相相似的哥哥李老大(化名)谎称李老大的身份证丢失为由,蒙混过关补办了身份证。该身份证上照片是李老二,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却是李老大的。2012年10月22日,李老二持虚假身份证和张玉花到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后取得结婚证。此后,小两口又喜滋滋地过起了小日子,但好景不长,因生活琐事闹矛盾,李老二动手打了张玉花从此反目,张玉花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第三人李老二先是采取张冠李戴之术到公安机关获取虚假身份证,进而与张玉花又到婚姻登记机关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致使婚姻登记机关和结婚证所记载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第三人李老二与原告张玉花成为夫妻的法律后果,原告张玉花的请求合法有据,依法应予以支持,故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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