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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的法官是我们老百姓的福气”
――讲述全国优秀法官、灵宝市法院刘振华法官的感人故事 作者:刘赞芳 发布时间:2013-03-12 11:41:44
人物简介:刘振华,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8年,总结了多种调解工作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近年来先后荣立河南省高院二等功、河南省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首届百佳调解之星、河南省优秀法官、三门峡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2009年6月,作为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唯一代表到河南省参加全省调解讲师团巡回授课,并以优异成绩获河南省高院通令嘉奖。2013年2月16日,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我叫刘莎莎,2012年12月11日,为了讨回父亲生前的债务,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和哥哥一起从重庆来到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在这里,短暂的停留却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我真挚地感谢灵宝法院,感谢故县法庭的刘振华庭长和赵征远法官,他们帮我主持了公道和正义,更让我感受到生活的希望。我想说:“有这样的法官是我们老百姓的福气!” 1999年,我的父亲刘师兴从重庆市铜梁县带领10余名农民工来到河南灵宝市承建了灵宝市豫灵镇董社村委会的建筑工程,完工后,董社村委会支付给我父亲一部分工程款后,将余下工程款出具了一张借条。我父亲多次讨要未果。由于垫资建设和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我父亲欠下巨额债务,我们的家庭也随之陷入困境,我父亲因此几度患病在床,我和哥哥刘杰不得不帮助父亲一边还债,一边讨薪,在艰难中度过了十余年。 2011年3月,我父亲因病去世。我和母亲张明秀、哥哥刘杰依法继承了这笔债权。我们兄妹俩曾多次到董社村委会讨要欠款,但一次次空手而归。2012年3月,百般无奈之中,我们向向灵宝市检察院写信求助,检察院收到信件后,与灵宝市人民法院进行了联系。此后,我们接到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我们可到灵宝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方可受理。 12月11日,我怀着忧虑和希望和哥哥一起从重庆来到灵宝法院,在立案法官的引导下,正式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董社村委会偿还下欠我父亲的工程款。在故县法庭,我们见到了刘振华庭长。刘庭长讲话声音洪亮,待我们和蔼可亲,他认真地看完诉状,又向我们详细了解了案情,同时考虑到我们远在外地且经济困难,当即就指派了副庭长赵征远法官和豫灵镇社会法庭社会法官刘拽牢、陈学海二人一起去找董社村委会解决此事。 (讲述人:刘莎莎)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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