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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借出490万 孤儿寡母苦追不得起诉
发布时间:2013-03-21 09:00:50
本网讯(通讯员 王川 韦京辰)
3月20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接到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家住河池金城江区南新西路的兰丽其丈夫秦东经营一家金属选矿厂,被告陈达为河池市达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所有者,两人常年有着生意往来。
2010年起,陈达在生意上屡屡遇到困难,秦东为帮助被告陈达生意上的资金周转,借出490万元巨款,后丈夫去世后,徒留妻子兰丽及其女儿秦覃向陈达追索该笔款项,陈达均找出诸多理由多次推诿,苦追不得之下,兰丽只有将陈达诉至法院。 原来,2010年10月,陈达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兰丽的丈夫秦东借款3000000元,借款期限12个月;2010年11月,陈达出具一张借款1000000元、借款利息按月息4分计算的借条给秦东,秦东扣除利息100000元实际支付给陈达的款项为900000元;2011年4月,陈达与秦东、兰大签订的借款合同书,与秦东所借款金额为1000000元。 然而直到2012年4月秦东去世,陈达只向其偿还了部分借款利息,余下本金49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至今未向兰丽及其女儿秦覃偿还。 秦东去世后,兰丽作为其妻子,秦覃作为其女儿,合法继承了秦东的财产以及相关权利。为此,孤儿寡母多次向陈达催讨4900000元的借款及利息,但被告时至今日却百般推诿,不予归还。无奈之下,两人只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达归还借款本金490万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利息。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企业名、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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