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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泉山执行模式”实现司法为民“零障碍”
作者:张媛媛 发布时间:2013-03-26 17:01:25
这,是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他们连续七年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评比中荣获第一名,连续六年荣立集体三等功;这,是一个勇于创新的集体,面对“执行难”这一社会难题,他们坚持能动司法,打好了破解“执行难”的攻坚战;这,又是一个乐于奉献的集体,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司法需求,他们坚持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全力打造司法战线上的“金牌服务岗”。这,就是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个创造了多项全国法院系统司法品牌工作的先进集体。
实行“一站式”服务,畅通执行渠道 去年以来,泉山法院执行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法官见不到、执行进程不告知、执行反应不迅速、执行行为不规范、执行权利难兑现”等突出问题,全力打造了高品质的“一站式”执行服务大厅,并于2012年2月投入使用。 新的执行服务大厅集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听证协调中心、执行实施中心、执行宣教中心“四位一体”,所有执行法官集中办公,手机号码全部公开,实行内部层级管理,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并就执行相关工作向社会公众作出十项承诺,从执行立案审查到执行案件查询、从执行进程告知到执行和解对话、从执行案款发放到执行信访接待等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执行服务,确保在执行服务大厅内尽可能地满足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司法需求,切实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零距离沟通,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降低了涉执信访隐患。 “一站式”的执行服务不仅规范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也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律的信心。当事人任某在给市中院李后龙院长的感谢信中激动地写道:“泉山法院执行局领导和执行法官在我的案件执行中,秉公执法,坚持正气,没喝我一口水,没抽我一根烟,更没吃过我一顿饭,法官的公正廉洁让我这名老军人体会到了什么是法律的尊严、法院的权威和法官的人格。我几次到泉山法院执行大厅,看到的是良好有序的工作环境和优质热情的服务态度,专业的执行法官接待,使一个个矛盾着的案件得到化解,让我看到了徐州法院的未来。” 推进“泉山执行模式”,降低执行风险 开展“金牌服务岗”创建活动以来,泉山法院进一步以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导,不断完善以“全员参与、关口前移、协同作战、主动出击”为特色的全员能动执行工作模式,促使大量案件主动、如期、全面履行,大大缓解了合法权益难落实、司法裁判难兑现的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泉山执行模式”的全员能动执行,不仅要求各个环节的法官都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与案件执行有关的工作,而且要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增强能动司法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注重相互衔接,最大限度地降低执行不能的风险,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通过实行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风险告知、保全提示;审判阶段的法律释明、能动审理、判后答疑、督促履行;执行阶段的和解回访、执行110、司法救助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便民举措,在法院内部形成工作合力的同时,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据统计,2012年该院涉诉信访上访率较同期减少 30.28%,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表扬信103件次,全员能动执行机制在降低当事人诉讼和执行风险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光明日报等媒体先后对该院全员能动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最高法院也编发内部信息将此项工作作为经验交流予以转化。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副院长江必新和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认为“泉山执行模式”体现了能动司法、人民利益至上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体现了统筹兼顾、勇于创新的辩证思维和改革精神,体现了坚持公正与效率统一、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批示要“努力把全员能动执行打造成百姓办事零障碍的样板工程”。 “执行110”24小时在线,完善便民机制 案件执行贵在效率,许多案件得不到执行就是在于未能准确掌握执行信息,无法及时采取执行措施从而贻误了执行时机。泉山法院执行局在“金牌服务岗”创建活动中,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的优势,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等行为,借鉴公安 “110指挥中心”的经验,不断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对社会公开“执行110”热线电话并实行二十四小时在线制度,有效提高案件的执行效率。 通过实行“执行110”二十四小时在线制度,对依职权发现的和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一经核实,全天候地实行接警必出,公开所有执行法官电话并要求24小时开机,确保在接警后第一时间内集中警力,做出快速反应,以及时有效地控制被执行财产,为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条件。此项举措不仅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也成为转变法院整体风貌、重塑干警形象的重要突破口。 自开通“执行110”制度后,由于执行法官及时获取了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通过采取及时有效地查控措施,案件执行难度降低的同时,执行效率也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此更是赞不绝口。“有了‘执行110’,我们感到很放心。发现躲避执行的老赖后,我们只需打个电话发个信息就能解决问题。”债权人张某感慨地说。“实行‘执行110’24小时在线,虽然会增加我们的工作压力,会影响我们的正常休息,但想到当事人期盼的眼神,我们感到再苦再累也值得!”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滕丙业如是说。“执行110”机制建立以来,该院通过热线反馈线索平均每年为当事人挽回经济利益数千万元,有效执结案件200余起,有效缓解了“执行难”。“执行110”真正成了当事人心目中的“便民110”。 畅通“绿色执行通道”,彰显人文关怀 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工工资、劳动争议、赡养、抚养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泉山法院执行局专门开辟了“绿色执行通道”,成立专项执行小组,竭尽全力力争及时执行到位。对此类案件,他们通过“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一杯热茶”方式来热情接待当事人,消除当事人的紧张感或是隐存的对立情绪;以“耐心、细心、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倾听他们的心声,解答他们的疑惑,解决他们的困难;以“快立、快执、快结”解决确有困难的特困申请人的案件,采取特案特办的方式,力求最大限度地及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生活又极度困难或急需救治的当事人,泉山法院通过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和法院共同参与、各部门全力支持配合的“大救助机制”,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弥补执行救助资金的不足,有效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对于执行案件中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执行法官坚持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亲自将案款送到当事人手中。一年来,执行法官先后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送去案款360余万元,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如申请人陈某因车祸腰部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八级伤残,我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11.3万余元,王某赔偿3.4万余元,但王某一直拒绝履行赔付义务,我院迅速启动能动执行程序果断采取措施,将王某应承担的赔偿金、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共计47000余元全部执行到位,并驱车二十多公里来到陈淑兰家中,将执行款送到她的床头,法官的行为让陈某及其家属泪流满面,感动不己。 一项项改革措施,一项项便民举措,在给当事人提供司法便捷服务的同时,执行法官们默默地承受了难以想象的工作压力。正因如此,他们推行的全员能动执行工作机制得以在全省、全国法院系统推广,他们打造的“一站式”执行服务大厅成为全省法院学习的先进典型,他们的工作实绩得到了当事人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赞许。 “方便让给群众、麻烦留给自己”,泉山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对此进行了完美的诠释。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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