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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当庭给妻子认错 法官调解和好
发布时间:2013-03-27 14:09:33
本网讯(唐雅静)
2013年3月27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镇中心法庭调和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明凯喝酒醉了打骂原告列莲,妻子列莲起诉在法庭要求与被告明凯离婚。经过法官劝说与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后,被告明凯当庭认错表现出挽回婚姻家庭的诚意。
原告列莲,女,27岁,被告明凯,男,29岁,他们都住鲁甸县龙头山镇西坪村。原告列莲与被告明凯经过同学介绍2006年1月认识后就在一起同居,2006年5月8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婚后感情一般,偶尔有一些小摩擦,长子明越2007年2月4日出生,长女明颢2009年11月19日出生,孩子出生后更添加两人的感情。但是近来2个月内被告明凯经常在外喝酒醉回来就打骂原告列莲,实在忍无可忍,原告列莲3月27日早晨起诉到法庭要求与被告明凯离婚。 法官调解:打电话给被告明凯来,告诉他来的原因。在这期间法官静静的听完原告列莲的倾诉后,安慰她,劝解她。被告明凯来了,法官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把握双方情绪有所缓和的时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分析说理,被告提出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叫原告列莲原谅他一次,他说:“我错了,跟我回家吧。”原告此时泪流满面。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和好,牵手回家。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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