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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拍卖引发多纠纷 一揽子调解现“多赢”
发布时间:2013-04-23 14:37:54


     本网讯(吕志豪 吴未未)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在处理一企业因安置职工需要拍卖土地使用权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树立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并举的大局观,既耐心细致,又辨法析理,不仅妥善化解了该起纠纷,还调解了几起案中案,依法、公平、合理地维护了各方权益。法院还充分体谅企业和职工困难,全部免除所有案件的诉讼费,送去浓浓的司法人文关怀。

    2013年4月18日,当事人固始县农工贸总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固始县供销社的负责人、职工代表来到法院向院领导赠送锦旗,表达谢意。而纠纷的另一主要当事人、固始县华原置业公司也盛赞固始法院“依法保障投资环境”,使其竞买的土地使用权得到确认,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顺利报批。

    固始县农工贸总公司(原蓼南麻纺厂)是一家有180名职工的企业,近年来因经营困难靠场地租赁等勉强维持生存。为安置职工,县供销社决定对该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评估和委托拍卖,安徽一开发商经合法竞买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并成立华原置业公司。2011年,当华原公司准备拆迁时,受到农工贸总公司职工强烈抵制,他们并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

    县委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批示固始法院处理纠纷。办案法官在处理该起拍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合同合法有效,只是个别条款的内容表述不完善;与此同时,发现案件标的土地使用权上还有部分房屋,分别是农工贸总公司出租、与他人合建以及几家职工的房改房。于是,从2011年始,办案法官与纠纷各方充分沟通意见,扩大各方共识,强化责任义务。首先达成了华原公司在原基础上考虑土地使用权市场增值因素另行给予农工贸总公司适当补偿的协议。又与几家涉及拍卖标的的公司及职工就法律关系剥茧抽丝、辨法析理,一步一步地解决问题,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并全部落实协议内容。法院全免所有几起案件的当事人应交纳的诉讼费20000余元。县委、县政府及各方当事人对该纠纷的彻底解决均表示满意。目前,农工贸总公司职工安定;华原公司拟开发的房地产涉及的建筑全部成为平地,项目顺利报批。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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