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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法官热心调解助老人追回陈年欠款
发布时间:2013-04-01 16:43:45


     本网讯(通讯员 梁东壁)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这么热心帮助,我这笔借款就打水漂了。”近日,在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老人仅凭收条向法院求助,经法官调解即拿到收条中的2万元陈年欠款,老人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2009年1月,大新县桃城镇退休工人李华明通过熟人王海安介绍,向覃志民购买一套商品房,在办理房过户手续的时候,覃志民突然称王海安尚欠他2万元,要求李华明先代为偿还,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李华明通过电话向王海安求证,王海安承认欠款事实,并请求李华明先帮助他偿还,等过几个月后他再拿钱给李华明。李华明基于对王海安的信任,同时为了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便代王海安偿还2万元给覃志民。覃志民收到钱后,只出具一张收条给李华明。此后,李华明为了拿回这笔欠款,多次向王海安追索,但王海安总以暂时没钱为由推拖,也不愿意出具欠条确认这笔欠款,并于2010年2月去广东打工,更换手机号码,导致李华明无法与其联系。

    李华明等了三年都没有等到王海安的消息,以为这笔钱没有办法追回了。后来,在他人的指点下,李华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于2013年3月26日向大新县人民法院求助。大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了解情况后,想到两个月前王海安刚来法院打过一场官司,还留下联系方式,于是,法官立即打电话约王海安到法院调解。

    在法院调解室,通过法官耐心的劝导,王海安承认欠款的事实,对李华明表示歉意,称之前是因为没钱才拖欠,现在外出打工有点积蓄,愿意还清笔欠款。李华明见王海安有还款的诚意,不再要求支付利息。经过诉前调解,双方当庭达成协议:王海安偿还欠款2万元给李华明,当庭付清。李华明没想到这笔只有收条的陈年欠款能当天到手,心情非常激动,对法官的热心帮助一再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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