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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东法庭:加强法庭文化建设 打造“中国瑶乡明珠”
作者:何娟   发布时间:2013-04-23 09:33:45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朝东人民法庭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秀水河畔,距县城30公里,与湖南省江永县毗邻,是全县最边远的山区法庭。法庭管辖朝东镇、麦岭镇和城北镇,辖区内有行政村(社区)45个,自然村280个,管辖人口约7.93万,其中瑶族人口有6.83万,占86%。朝东法庭始建于1982年9月,历经三十一载风雨历程。2012年3月,朝东法庭依照最高院和自治区高院的要求,按照一类标准化法庭的规模在原址动工新建的新审判综合楼正式建设并投入使用。朝东法庭以此为起点,结合当地的瑶乡特色民俗风情、秀水状元村的浓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打造了一个富有瑶乡文化特色的“中国瑶乡明珠”,闪耀着司法的光辉。

    融入文化因素,彰显法庭文化底蕴

    朝东人民法庭突出瑶乡文化和状元文化特色,利用秀水状元和廉石文化优势,打好本土牌,注重突出文化特色。走近法庭,浓浓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正门左右两边的围墙与一般的围墙大不相同,她的设计来源于明万历年间的古明城,墙面的仿古砖和一个个垛口,既美观又有历史感。进入法庭,我们脚踩着的青石地板砖铺成的道路,直通法庭审判大楼,她整齐而大方又富有年代感,给人一种走在历史古道的感觉。法庭青石板铺设源于潇贺古道,与朝东镇秀水状元村的街道、古建筑相呼应,与状元文化融为一体,凸显出历史文化内涵。走在青石板路上,放眼左侧,面前三十六米长的文化墙令人眼前一亮,他的设计及墙上的图画让人不禁想要移步细看。文化墙是用青瓦盖起一堵马头墙,马头墙作为瑶族民居的标志,文化墙的设计让人对瑶乡更添了一份了解,让人在走入法庭的同时,也领略到富川瑶乡的风采,也使法庭融入了当地文化因素,不仅给参观者带来文化熏陶,也让当地的居民感到法庭的亲切,彰显了法庭亲民、爱民的形象。文化墙上悬挂着当地的特色民居、优美风景和法庭历史变革的图片和文字解说,与对面现代化风格的通透式铁艺围栏互相映衬,更具时代特色。

    朝东法庭立足身处瑶乡的实际,精心策划,建成了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法庭文化室。文化室由前言、荣誉区、审判花絮、领导关怀、法庭庭史和廉政之窗组成,形成了集审判文化、廉政文化、精神文化等为一体的特色文化。

    文化室内的门楼图片和“廉石”设计,取材于秀水状元村进士门楼的最大的“功德石”石鼓的典故。据传秀水村明万历进士、四川布政司参政、云南右巡抚兼大理副司政毛章彦(另有说法为状元毛自知之父毛宪),为官廉正,两袖清风,深受当地吏民的敬重和拥戴。他告老还乡之时,没有什么财帛,仅有几箱治国安邦、陶冶情操的书籍。当地吏民非常敬佩他一心为国、清正廉洁,便请来能工巧匠,精选大理上品青石,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打造一对功德石鼓相赠,以此来颂扬他一身正气、廉政为民的高尚品德。考虑到还乡是乘船沿江南下,恐狂风巨浪打翻乘船,毛章彦便收下这对大石鼓压船舱,以稳固船只的平衡。沿江打家劫舍的盗贼看到船只吃水较深,又探听到是个大官告老还乡,以为船上金银珠宝一定不少,遂拦下船只进行抢劫。盗贼们登船仔细搜寻,但却搜刮不到半点金银珠宝,他们不信毛章彦会如此清廉,当看到船上有一对大石鼓时,以为他将金银珠宝隐藏在石鼓之中,便打碎其中一只石鼓,谁知亦不见一文钱币,令盗贼十分感动:“巡抚大人为官清廉,勤政为民,令人敬佩!”于是奉毛章彦为上宾,请他到寨子中住了7天,通过朝夕相处,盗贼们被毛章彦的高尚品德所折服,从此改邪归正,不再从事违法勾当。为表歉意,盗贼取来本地青石请石匠日夜赶工,用足7天时间依样雕成一只石鼓补上,在毛章彦登船后,盗贼们还沿途鸣锣放炮恭送他二十余里以表敬意。秀水村民得知这对石鼓的来历后,深深感动,为颂扬他的美德,鞭策后人,就把这对大石鼓立于进士门楼下。法庭结合了“廉石”的典故,将这一对“廉石”模型置于文化室,意在以此为鉴,检查自己的言行,学习廉吏毛章彦清正廉明、勤政为民的精神,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在“文化建庭”的工作思路下,朝东法庭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庭文化建设示范庭”。

    以“文化阵地”建设为平台,培育良好的团队作风

    法庭坚持把“人文关怀”融入到法庭文化建设中,千方百计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建设了健身房,配置相关器材和设施,为干警缓解工作压力、养成良好生活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条件;还积极组织参加摄影比赛、征文比赛、棋牌类比赛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提升干警的生活品味,培育干警良好的团队作风。文化室的书法展厅,正是体现干警一技之长的地方,干警在工作之余,还热衷书法、国画,陶冶情操、冶炼性情,提升自己。

    宣扬法治精神,法院文化惠及周边瑶胞

    人民法庭离不开人民,法庭最终的工作目标是便民、为民。朝东法庭是全县最边远的山区法庭,也是省际边界法庭,又是瑶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之一,群众诉讼非常不方便。巡回审判是及时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便民利民为民的最有效、最便捷的审理方式。针对地区环境和人文特点,在麦岭镇设立了巡回办案点,并且建立了一整套巡回办案制度,使得巡回办案常态化,形成了“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的巡回审判机制。在巡回办案中深入群众,走家串户,把调解工作做到村寨民家、田间地头,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把群众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民间。今年该庭在巡回办案中审结案件14件,全部调解结案,开展判后回访28次。这种审判机制,成了一种独特的“审判文化”,而这种“文化”,得到了当地瑶胞的认同,使瑶胞觉得亲近,不仅信任法官,也尊重法律。

    朝东法庭作为省边界法庭,与湖南省江永县和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交界,朝东法庭创新管理,与相邻的江永县桃川法庭、恭城县的栗木法庭建立司法联系机制。通过开展司法联动,在司法协助、业务交流沟通、跨省案件协调工作等方面建立友好联动机制,维持了边界社会的和谐稳定稳定,使得各民族更加团结,三地群众更加和谐。

    同时,朝东法庭结合当地的实际,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集体上访,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实施了下乡开展法治宣传、司法救助、与辖区的三个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和村委会的“一庭一会两所”司法联动机制以及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来发挥调解职能等便民、惠民措施。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是解决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朝东人民法庭一直在努力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有效途径,获得了丰富的经验。2002年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法庭继续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成功探索出一条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与人民法庭审判相结合的成功路子,实现人民调解与人民法庭审判双赢的目标。

    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朝东人民法庭共立案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无一件案件上诉,服判息诉达到100%,被贺州市中院评为“三无法庭”。

    春风沐浴,干劲倍添。文化建设不仅展示着法庭文化中的一个个掠影,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全面提速,闪现着法庭文明建设不懈努力的成果。朝东法庭在新的起点上,将法庭文化建设与当地的特色融合起来,使司法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法庭从里到外呈现出司法为民的和谐画卷。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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