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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已赔付乘客还可以要求承运人担责吗?
作者:夏杰 发布时间:2013-05-29 14:08:37
【案情】
2012年2月,黄晓华乘坐王真言驾驶的出租车外出办事,途中与赵小安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黄晓华构成一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赵小安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责。2012年9月,黄晓华以侵权为由将赵小安及客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赵小安及客运公司赔偿70余万元。现在,黄晓华又以王真言及出租车公司违反安全运输义务为由,要求他们担责。 【分歧】 本案黄晓华能否要求王真言及出租车公司赔偿,存在以下几种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黄晓华起诉赵小安及客运公司是侵权之诉,起诉王真言及出租车公司是违约之诉,两者并不冲突,故黄晓华可向法院起诉王真言及出租车公司要求赔偿。 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存在诉讼权竞合,黄晓华基于赵小安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产生了数个请求权,在黄晓华选择侵权之诉将赵小安及客运公司诉至法院后,法院已作出了判决,黄晓华的损失已经得到赔偿,则其余请求权归于消灭,黄晓华不能再次起诉要求王真言及出租车公司要求赔偿。 【管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本案中存在三种法律关系,一种是黄晓华与王真言、出租车公司的出租客运合同法律关系;一种是黄晓华与赵小安、客运公司的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法律关系;一种是出租车公司与客运公司的道路事故法律关系。 在出租客运合同法律关系中,承运人有将乘客安全运抵目的地的合同义务,对运输过程中旅客伤亡承担的是严格的损害赔偿责任,仅在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能够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才可免责。本案中黄晓华的伤害是因与赵小安驾驶的客车相撞所至,赵小安属客运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所以,出租车公司作为承运人不能因此而免除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上的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本案中赵小安违章驾驶客车造成黄晓华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其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责,黄晓华既可以向赵小安及客运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王真言及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属于广义的请求权竞合。现黄晓华已经通过提起侵权之诉获得赔偿,则其对王真言及出租车公司的违约之诉请求权便归于消灭,故其不能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王真言及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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