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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法院获省级文明单位 9个法院获市级文明单位
九江两级法院文明单位群已初步建成 占93.3%
发布时间:2013-07-04 13:07:32


    九江市庐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风雷(左一)为九江中院荣获江西省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授牌。

    本网讯(沈双武 徐睿)  7月3日下午,受江西省九江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的委托,九江市庐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风雷,宣传部副部长、庐山区文明办吴主任一行到九江中院,为九江中院荣获江西省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授牌。九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居国屏,调研员王一凡,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永宏,庐山区法院院长陈林等参加授牌仪式。

    王风雷说,文明单位是对一个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获得最高的评价,九江中院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是领导高度重视、全体干警集体参与的结果,集中体现了法院干警的优良工作作风。

    居国屏表示,感谢省、市、区各级文明办对九江中院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一定备加珍惜得来的荣誉。文明创建工作是长期的持之以恒的一项中心工作,要使坚持不懈、创新务实成为全院干警的共识。创建办平时要保持加强与文明办的联系,多请示汇报,多学习外单位经验,把文明创建工作抓出成效,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近年来,九江中院党组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把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促进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抓手。九江中院党组要求中院本级法院巩固、深化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要求基层法院全面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据2013年文明单位授牌情况统计,九江两级法院目前已有市中院机关、彭泽县、修水县、武宁县、湖口县等5个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9个法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在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下,两级法院文明单位群已初步建成,两级法院中93.3%为文明单位。

    该院党组要求,到下一届文明单位评选时,全市各基层法院要努力成为市级文明单位,有基础的基层法院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中级法院要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要制定和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推动创建法院文明单位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两级法院文明单位群。各法院要成立机构,确保组织有力,要强化责任,确保层层落实,要加强督查,确保措施到位。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为文明机关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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