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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吹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结号
发布时间:2013-07-30 16:11:57


    7月29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本网讯(文/田战峰 苏昊 图/史生伟)  7月29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大会,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党组书记闫汾新作了动员讲话。自治区第六督导组组长吴进和督导组成员出席会议。高级法院退出领导岗位的厅级干部也参加了动员大会。大会同时还对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闫汾新在动员讲话时说,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闫汾新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闫汾新强调,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切实认识到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更加坚定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识到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公正司法根本目标的有效途径,自觉担负起维护法律尊严的神圣职责。认识到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履行服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职责的有力保障,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 认识到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推动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建设,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最高目标,满足了群众的司法期盼。

    闫汾新指出,要把握目标,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一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以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切实解决好在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感情、群众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让党员干警有触动,人民群众有感觉,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三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落实从严要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整风精神。坚持讲求实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搞活动,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坚持分类指导,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领导带头,突出示范引领推动。 四要以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严格依法审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从各个环节、每道工序把住审判质量关,确保程序和实体的同步公正。积极落实司法为民。要让人民群众从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感受到法院改进作风的决心,看到法院做群众工作的变化。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今后两年司法公开工作的重点在高级法院和分、中院。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按法定程序办事,务必守住法律底线。全力化解信访案件。要坚持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因案施策、因人定计,切实保证消化存量、减少增量。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坚持主动发声、发主流声音,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人民法院工作信息,使司法办案过程转化为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明党的纪律、严格管理,继续加大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力度,认真执行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各项制度,真正实现用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的目标。

    闫汾新强调,要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工作枢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畅通信息渠道、搞好上传下达;要为自治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各方面的便利,认真接受督导组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抓好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突出正风肃纪,注重建章立制。

    自治区第六督导组组长吴进同志在讲话中,从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尽职尽责做好督导工作等方面,对自治区高级法院开展活动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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