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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 子诉父增加抚养费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3-08-26 10:55:49


    本网讯(李高程)  父母离婚后,物价上涨,生活费用增加,12岁的小学生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在遭到拒绝后,他向法院起诉,并获得了支持。法院判决其父亲每月增加抚养费380元。

    今年12岁的小冬是田林县潞城乡某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父母在9年前离婚,法院判决父亲每月负担其抚养费120元。小冬跟随在农村的母亲生活,父亲是小学教师。因家庭困难,小冬所在的学校决定给他实行“两免一补”的优惠待遇,即免书费、学杂费,补助一点生活费。

    因物价上涨,生活费用不断增加,小冬于去年便向父亲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可父亲以自己常年有病,经常吃药治疗,同时需要供养老母亲和两个侄子女,至今还欠银行贷款和他人借款4万元未还为由,拒绝儿子的要求。小冬无奈,于今年3月向田林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父亲每月给付的抚养费提高到600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小冬父亲的月工资收入为2000元,需要赡养其母亲。但他称“常年有病需要经常吃药治疗,同时需要供养两个侄子女,还欠债4万元”的事实主张,没有确凿证据证实,不予认定。

    田林县人民法院认为,如今物价上涨的幅度很大,随着小冬的成长,生活开支等费用也相对增加,因此有必要增加其抚育费数额。小冬请求其父亲增加给付抚育费的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小冬请求给付的数额过高,可按小冬父亲工资收入的25%计算支付抚养费为500元。日前,田林法院判决:从今年3月开始至小冬年满18周岁时止,小冬父亲每月给付小冬抚养费500,并在每月的28日前付清当月应支付的抚养费。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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