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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买到一箱假名酒 法院判销售商十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3-09-24 09:20:46


    本网讯(和忠 臧东亮)  张先生花2500元钱买了一箱名牌白酒,原本想与朋友分享,结果却发现这箱酒的质量有问题。后经厂家鉴定,购买的白酒系假酒。花了大价钱,买到的却是伪劣商品,张先生很气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销售商告上了法庭。9月1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商家须按10倍价格进行赔偿,即张先生可以获得25000元的赔偿金。

    2012年5月份的一天,40多岁的张先生张先生在市区一家超市花2500元钱买了一箱名牌白酒,商家向张先生出具了一份收款收据。张先生准备饮用买来的白酒时,发现酒的外包装不对劲儿,他怀疑自己买到了假酒,就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后经工商部门委托,该品牌白酒的生产厂家对这箱白酒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证书,证明张先生所买的这箱白酒是假酒。随后,张先生要求商家按照这箱白酒价格的十倍对他进行赔偿,可商家认为张先生的要求过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只得把商家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超市销售假酒,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张先生作为消费者,提出的“假一赔十”的要求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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