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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坟偷走尸骨勒索5万 男子敲诈未遂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9-29 10:23:35


    本网讯(王莉 林敏)  贵港一男子好吃懒做。为了得到钱,竟然偷挖死者的尸骨向亲属敲诈勒索5万,结果落入法网。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甘明辉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被告人甘明辉为了实施对姚家财敲诈勒索,事先准备好邮政储蓄卡及手机卡号,后到贵港市港南区黄花岭上将埋葬姚家财父亲的尸骨的坟墓挖开,盗走姚家财父亲的尸骨。2012年5月19日,被告人甘明辉用手机发短信要胁姚家财存入人民币伍万元到其指定的邮政储蓄卡内,否则其会将姚家财父亲的尸骨丢弃。收到短信后,姚家财立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邮政储蓄卡开卡信息查询,在被告人甘明辉家中将其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甘明辉的带领下找到被藏好的姚家财父亲的尸骨。

  法院认为,被告人甘明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在本案中,被告人甘明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甘明辉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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