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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人“出老千” 男子敲诈对方万元获3年刑
发布时间:2013-10-08 15:32:11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男子因在赌博时被他人“出老千”,于是该男子用刀威胁“老千”退钱,“老千”不得已交出巨额钱财,该男子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2013年9月30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判处被告人农源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前罪赌博罪未执行完毕的四个月十二天,总合刑期为三年四个月十二日,决定执行刑期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3日下午,被告人农源生窜到德保县城关镇某野外赌场,将正在进行赌博的外号“九纹龙”的黄壮书叫到一旁。用刀顶住黄壮书的胸口,以黄壮书在前几天赌博中“出老千”赢其钱为由,威胁黄壮书退钱给他。黄壮书被威胁后,被迫凑足11260元人民币给农源生。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匕首顶住被害人黄壮书的胸口进行威胁、要挟、恫吓手段,造成黄壮书心理害怕、恐惧,不得已交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农源生在本案前因犯赌博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刑罚执行未完毕,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农源生在本罪审理过程中其家属积极退出赃款和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理,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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