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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沉迷网络不顾家 丈夫诉请离婚被驳
发布时间:2013-10-10 11:54:11


    本网讯(冯艳 黎东东)  80后的妻子因为长期沉迷网络,疏忽了对家庭的照顾,与丈夫的婚姻亮起了红灯。丈夫在气愤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日前,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不准原告李铭与被告熊英离婚。

    李铭与熊英于2003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2004年7月登记结婚,并于2004年、2008年先后生育了一儿一女。然而,自从家里买了电脑后,熊英开始上网聊天,每天沉迷网络不能自拔,日夜上网而不做家务,对家里的一切事情不管不顾,不照料两个小孩的生活起居。面对丈夫的劝说,熊英不但听不进去,反而干脆于2012年11月“一走了之”,这让丈夫李铭难以忍受,遂于2013年6月向法庭提起了诉讼,要求与熊英离婚,婚生两个小孩由其自己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2003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经过恋爱于2004年7月登记结婚,婚姻基础比较好。婚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并分别于2004年、2008年并生育儿子与女儿。原、被告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被告沉迷网络、双方缺乏沟通问题所致。被告在2012年11月离家外出后,原告曾多次积极找寻,表明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可能,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珍惜已建立了近10年的夫妻感情和幸福家庭,夫妻多联系沟通,相互关心、相互谅解支持,被告多关注家庭生活,原、被告的矛盾是可以消除的,也是可以和好的。综上,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因此,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为了维护和睦、团结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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