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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10-24 10:24:41


    本网讯(韦素珍)  2013年10月23日,广西河池市法学会秘书长马勇生、广西法治日报河池记者站站长何可寒、河池市电视台《法治前沿》栏目记者黄华等三人组成新闻采访组到广西河池市南丹县人民法院进行专题采访拍摄。

    此次采访以该院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为切入点,通过走访群众,回访当事人,采访法官等方式,给观众详细还原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真情服务群众的过程。

    今年7月,南丹县人民法院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该院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注重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充分发挥与妇联的联动机制作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2年该院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民事案件242件,调解撤诉结案194件,调撤率达80%。

    该院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惩各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活动。该院注重对妇女儿童受害人和少年犯身心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她们走出阴影,重新投入生活,开展心理辅导和回访妇女儿童16人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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