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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法院再掀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高潮
发布时间:2013-10-24 15:44:15


10月22日,承德县法院院长刘宗秀任审判长审理一起系列入室流窜盗窃案。

    本网讯  河北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以来,承德县法院高度重视,在审判力量、警务配置、装备后勤保障、信息宣传等方面做出周密安排部署,全力保障,全面推进 “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2013年10月22日,承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宗秀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系列流窜、入室盗窃案件。被告人刘某,系承德市双桥区人,有一技之长,但好逸恶劳,竟然在网上学习开锁技术,并于2013年4月至6月短短一个多月期间,分别流窜至承德市双桥区、承德县、宽城县等地,先后入室盗窃10起,盗得现金和财物总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为了震摄犯罪分子,营造浓厚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的氛围,合议庭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指控,被告人和辩护人分别做出了辩解和辩护,合议庭进行了认真查证和评议,对证据充分足以证明的犯罪事实依法认定;对证据不足的,坚持疑罪从无不予认定。既依法从重打击犯罪,又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整个庭审有理、有据、有节。此案从立案到当庭宣判仅用22天,体现了从重、从快打击盗窃犯罪,再次掀起了承德县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的高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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