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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胆琴心撑起百姓心中的天平
——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田东县人民法院青年女法官陈华婷
作者:罗锐 黄小果   发布时间:2013-10-25 16:02:10


    她,守护正义之天平,用真诚诠释着司法为民的不倦追求;她,付出无悔之青春,在法治的田地里留下了一串串耀眼的履迹;她——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平马法庭的青年女法官陈华婷。

    勤奋敬业守公正  心系百姓促和谐

    陈华婷,2008年9月进入田东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平马法庭担任书记员和代理审判员的工作,一直奋斗在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每年参与办案达数百。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她始终把学习作为增长业务知识、提高办案能力的重要途径。她注重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办案能力与经验的总结,即便是在配合其他审判员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她也都用心揣摩其办案的思路与流程,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并与审判员共同研讨。

    通过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她掌握了精湛的办案技能,养成了良好的办案风格,由她主办的案件不仅效率快,而且质量高、效果好。自2012年3月份任命法官以来,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共计430余件,调撤率高达98%以上,所办案件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无涉诉信访案件,准确率达100%。

    面对案多人少的现实困难,她从不计个人得失,一心扑在工作上。2012年,法庭成立了广西首个以婚姻家庭法庭为主导审理模式的“女子家事法庭”。作为主干将,她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热心”,积极倡导亲民爱民、温情调解的柔性审判方法,大力开展上门立案、巡回调解、人民陪审等活动,突出“为民牌”,巧打“温情牌”。自设立以来,女家事法庭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共219件,其中以调解及撤诉方式结案的占同类案件的90%以上,挽救濒临崩溃的家庭一百多个,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三十万元以上,为老弱病残的妇女儿童减免缓诉讼费用近二万元。此外,陈华婷还注重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经常深入厂矿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巡回立案、巡回调解、巡回开庭等活动,现场办案130多件。

    家住田东县作登瑶族乡陇接屯的王老汉早年丧妻,留下三个女儿王春、王夏、王秋及儿子王冬由其一个人独自抚养。由于受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王老汉从小就偏爱儿子王冬,对三个女儿不理不睬。为了供儿子上学,王老汉早早就打发三个女儿外出打工挣钱。随着三个女儿的相继出嫁,儿子王冬也成了家。为了给儿子王冬操办婚事,王老汉不仅花光了自己所有的2万元积蓄,甚至还将老房子宅基地的户主名字换成了儿子王冬,使得王老汉和三个女儿间原本就紧张的父女关系急速僵化,双方形同陌路。王老汉原以为儿子结婚后自己将能好好的安享晚年了,但谁知王冬结婚后受妻子的鼓吹对王老汉的态度愈来愈冷淡。在2010年王老汉病重住院期间,王冬不仅从未去探望,更未给过一分医药费用。王老汉出院后,经多次同儿子王冬协商要求赡养费和医药费无果后,只得将四个子女诉至法庭。

    陈华婷在接到案卷的当天立即驱车到当事人家中,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四个子女一直为老房子宅基地的权属问题争执不休,对王老汉的赡养问题却互相推诿,王老汉的三个女儿更是以王老汉重男轻女及其已出嫁且没有分得老人的财产为由拒绝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面对此番景象,陈华婷决定转变调解方式,软硬兼施。她先是严厉指出原、被告双方各自的错误,再以重唤亲情作为切入点,耐心的向四被告阐述中国的伦理道德,并联合村干及当地德高望重的长辈,结合案例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承担赡养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连续做了近3个小时的思想工作。下午6点多,在亲情和法律的感化下,四个被告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儿子王冬自愿承担起对王老汉的生活费;王老汉的医疗费也由四个被告平均分担。调解笔录签好后,王老汉拉着陈华婷的手连声感谢。

    廉洁自律塑形象  秉公执法护天平

    陈华婷始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程序关,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绝不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在工作中,她坚持请客不到,送礼不要。她常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法官要不偏不倚,依法裁判。”四年来,她以“公心”办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 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当事人,以 “耐心” 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

    在原告覃某与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家住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的覃老汉,自1968年6月与老伴黄某喜结连理,继而生育子女三人,至今尚未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8月11日,覃老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其与被告黄某离婚,并依法分割位于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的平房二间。

    鉴于原、被告均已是年过古稀的老人,原、被告的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按事实婚姻处理。但主办法官陈华婷考虑到解除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关系”,将不利于双方生活和幸福,于是努力从多方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量调解双方和好。可刚开始的时候,不论怎么做工作,原告的态度都极其强硬,不仅不愿意配合,还动起了歪脑筋,扬言只要能让他离婚,他愿意给办案法官一定的好处。

    陈华婷知晓此事后,她明确地告知原告:“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你不愿离都难。但若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动再多的歪脑筋都没用”。看到陈华婷的态度如此坚决,原告嚣张的态度才有所缓和。渐渐地,在调解过程中,陈华婷发现,原告覃老汉对被告黄某及儿子覃某明提出的债务问题总是闪烁其词,常常顾左右而言他。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她利用下班时间走访了覃老汉附近的几户邻居,经调查了解后发现,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其实尚未完全破裂。原告覃老汉之所以提起离婚诉讼,是因为自已平时嗜好赌博,经常在外欠下赌债,有时候债主还会找上门来闹事。覃老汉为了偿还赌债便把主意打到他和老伴黄某一辈子辛辛苦苦打拼好不容易建起的二层小楼上来。但由于该房屋系原、被告双方共同建造,属夫妻共同财产,在老伴黄某不同意分割的情况下,覃老汉无法将房屋转卖兑现。

    在了解这一问题根结后,陈华婷通过释法析理向覃老汉分析了赌博的祸害,告知到他可以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去解决赌债问题,并紧紧以亲情为突破口,利用原告对孙子的疼爱和对老伴及儿子的愧疚心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四次调解,覃老汉才终于完全清醒过来,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意撤回起诉,事后两位老人还一起到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

    一路走来,在平马法庭工作的4年间,真诚为民的陈华婷是全区和百色市法院系统办案多、结案快、质量好的青年法官之一。由于工作突出,她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并于2010年被百色市中院评为2010年度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于2012年被百色市中院评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被自治区高院评为2012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面对荣誉,陈华婷从不骄傲自满。“荣誉不是我停泊的港湾,而是奋飞的起点。”她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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