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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因父亲再婚拒赡养 法院强制执行获给付
发布时间:2013-10-25 14:05:57


    本网讯(谭军 韦伟)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必尽义务。可是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的韦剑荣老人却因为10年前不听儿子劝告而再婚,使自己晚年生活无着落。10月21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韦剑荣之子韦慧强的银行存款6000元强制扣划到环江法院。

    韦剑荣的老伴早年生育韦慧强后不到2岁就离开人世,2002年已经63岁的韦剑荣经人介绍与邻村的寡妇覃老太结婚。当时,老人儿子韦慧强极力反对,曾经扬言与父亲继绝父子关系。2012年韦剑荣患有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韦剑荣的再婚妻子多次找韦慧强解决其父亲的问题未果,于是于今年4月份一纸诉状将韦慧强告上法庭,要求韦慧强给予800元的生活费。在法院主持调解下,韦慧强同意从今年元月起每月支付600元给老人作为赡养老人等费用,直到过世为止。

    调解过后,韦慧强看见后妈覃老太天天出现在眼前时又开始反悔,怨恨父亲当年不给儿子面子执意要与这个老婆娘再婚,使儿子名誉扫地。于是,韦慧强故意拖欠支付给父亲的生活费,两位老人多次催讨,韦慧强就是不支付,无奈之下,韦剑荣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环江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韦慧强住处,向他讲明利害关系,指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可能承担的后果。韦慧强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无动于衷,并坚持自己现在没有钱支付老人赡养费。执行法官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对韦慧强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并依法对其账户中的6000元予以强制扣划。至此,一起赡养费纠纷案终于执行终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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