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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责骂妻乱花钱 4000元医药费引发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3-10-30 11:43:43
本网讯(卢文兰) 夫妻本应互相关心,互相照顾,有福同享,有难共担,但是为了区区4000元的医药费,夫妻双方争吵不休,最终导致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调解,两人自愿离婚。 2003年4月份,21岁的原告王凤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13岁的被告张方宇,不久两人就开始同居。原告原以为嫁给比自己年长13岁的男人,他会更疼爱自己,关心自己,包容自己。于是两人于2009年4月9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0年年初,原告因急病住院,被告借钱给原告治病,花了4000多医药费。为此事,双方发生争吵,原告认为被告不关心自己,除了交医药费,自己住院的7天完全不见丈夫身影。而出院后,丈夫却总是拿住院花费的4000元医药费说事,责骂自己乱花钱,不懂勤俭持家。2010年5月,在又一次争吵过后,原告回娘家居住,与被告分居3年多,期间被告始终没来找过原告,也没有联系原告。无奈原告于今年9月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庭审中被告同意调解,其认为原告任性不讲理,不适合共同生活,两人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至此,两人和平分手,一对鸳鸯各自飞。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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