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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句玩笑起冲突 男子砍伤朋友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3-10-31 10:05:27
本网讯(龙园玲) 家住广西天峨县的黄翔与徐意两人本是要好的朋友,一同应邀到朋友家共进晚餐,期间,因为一句玩笑话而发生冲突,黄翔将徐意砍伤。近日,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翔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1月7日20时许,被告人黄翔与受害人徐意一同在广西天峨县人民政府大院杨立勇家吃晚饭,期间黄翔认为徐意的言语侮辱了他而发生冲突,后黄翔被众人推出房外。气愤之下的黄翔跑到天峨县人民政府大院7楼的楼顶,持原收藏在该处的一把砍刀转回到杨立勇家,敲开门后持刀冲进砍了徐意头部一刀,后被大伙制止才得以平息。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徐意的损伤为锐器所致的轻伤。2012年10月13日,被告人黄翔到天峨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黄翔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自愿认罪,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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