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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男不愿分手持刀捅伤同居6年情人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3-11-01 11:55:27


    本网讯(刘厚起 周维)  一男子因情人坚决要求分手,再三挽留不住之下,竟然狠心捅伤同居六年的情人。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案,判决被告人郭开平有期徒刑三年。

    郭开平与被害人卢卫香一起同居生活六年,并生有一子。因郭开平嗜好赌博且屡教不改,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打闹。2012年11月25日,两人再次因感情纠纷为分手问题发生争吵。当日下午15时许,郭开平打电话给卢卫香谎称,要卢卫香到他家来再一起去法院接受调解。卢卫香便带着儿子黄佳欣赶往郭开平家。到达郭开平家后,郭开平为他们感情一事问卢卫香,在卢卫香回答没有挽回余地后,郭开平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卢卫香胸、背等部位捅伤,然后逃走。卢卫香经其儿子打电话报信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卢卫香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2013年5月13日,郭开平被抓获归案。

    归案后黄承志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已部分赔偿了卢卫香医疗费损失,取得了卢卫香谅解。审理中,郭开平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开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郭开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部分赔偿了被害人医疗费等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激化引发,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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