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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两月内8次贩毒判刑3年6个月罚金5千
发布时间:2013-11-01 13:45:35


    本网讯(上官福章)  一名来自三明的”90后”曾因吸食冰毒觉得贩毒有利可图从而走上了犯罪之路。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金翔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2012年6、7月间,被告人陈金翔在三明市区、沙县两地先后向3名吸毒人员8次贩卖毒品冰毒共计6.4克,获得赃款3300元。在被公安局捉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已的犯罪经过,并交代自己曾因吸食毒品冰毒从而萌生了贩卖获利的想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金翔向多人贩卖毒品冰毒8起,多次贩卖毒品冰毒共计6.4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金翔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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