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再婚老妻索要扶养费 法院调解丈夫给付
发布时间:2013-11-04 15:33:21
本网讯(周勤 杨雪营) 一对再婚将近30年的高龄夫妻,妻子因患病要求丈夫支付医疗费抚养费而对簿公堂。11月4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夫妻间的扶养纠纷案。 今年68岁的焦老太太27年前经人说合,与同村的王老师互结连理,当时双方都有婚史,也都有自己的孩子。2011年双方因家庭琐事生气后分居生活至今。 分居期间,焦老太太因病住院花去医疗费用2万余元,但王老师却没有负担,焦老太太起诉到南召法院,要求王老师支付医疗费和每月的扶养费1000元。 经过庭审,办案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且自从双方2011年分居后,二人生活均不能自理,各随子女生活,焦老太太因无收入生活困难,故起诉要求支付扶养费。 在此情况下,法官组织双方子女协商解决。在两人的子女都同意的情况下,经劝说,两位老人协议离婚,王老师一次性支付给焦老太太扶养费25000元,焦老太太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责任编辑:
吕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