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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法院大桥法庭将庭审开进当事人家中
发布时间:2013-11-07 09:37:23


    本网讯(戴龙)  11月5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大桥法庭法官到鲁溪镇塔湾村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庭开到当事人家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承办法官及司法协理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得该起离婚案件得以调和结案,双方当事人喜笑颜开的和好回家。

    10月下旬,该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黎先富来到法庭起诉要求与妻子王金兰离婚,法庭依法受理该案后即向被告送达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材料。在送达过程中,被告王金兰向承办法官述称,被告与原告夫妻感情很好,并无太大矛盾,只是前段时间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原告一直在赌气,希望法庭能够多做工作劝解原告。另外被告还提出其在家带着两个学龄前儿童,如若到法庭应诉极为不便。

    承办法官了解到相关情况之后认为此案如果能够耐心尽心劝解,有调解和好的希望,另外考虑被告带着小孩不便到法庭应诉的意见,决定到鲁溪镇塔湾村原、被告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同时,法官邀请辖区内的司法协理员、塔湾村党支部书记黎洪江一同前往巡回办理此案。

    庭审中,承办法官及司法协理员共同耐心的劝说,特别是对原告进行针对性的劝解。最终,原告同意与被告和好,被告亦承认自己在生活中的不当之处,表示将尽力克服。至此,该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顺利化解,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今年以来,该院大力推进巡回审判活动,同时积极邀请司法协理员参与庭审活动,既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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