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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中院实施庭审监督团新模式促进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3-11-15 15:13:57


    本网讯(马文欣 孟春光)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落实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提高庭审工作透明度,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案情复杂、涉及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实施庭审监督团参加庭审旁听工作新机制。

    11月13日,鸡西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确权纠纷一,这也是该院实施庭审监督这一机制的首个案件。由法学教授、社区工作人员、退休教师、个体业者、机关公务人员等5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庭审监督团参加了庭审活动。

  庭审监督团全程听取了案件庭审情况。庭审结束后,监督团成员,在本次庭审监督团团长的主持下,采取与合议庭成员背靠背的形式,对庭审工作进行了会商式交流,各位成员从庭审礼仪、审判程序应用、庭审焦点的归纳、庭审驾驭能力等多个角度,交换了看法,对整个庭审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根据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标准化庭审考核细则,对庭审绩效进行了量化分值式评估。庭审团成员从普通群众的角度,对合议庭庭审工作,做了一次透视性“评查”。

  会商结束后,庭审监督团将形成的会商纪要和“庭审考核评查表”签字后提交给合议庭所在部门的民一庭庭长王伟,并在王伟庭长的主持下,庭审监督团成员与各位合议庭成员进行了旁听意见和建议交流。

  庭审监督团工作机制,改变了以往庭审评议工作中法官先入为主、监督团成员碍于面子不发表意见建议的局面,同时,设立庭审监督团团长工作制,也有序规范了庭审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庭审监督工作管理上和成员监督作用发挥上,提升了庭审监督团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和规范性。

  在本次庭审监督评议过程中,监督团成员普遍将社会公众的良知、善恶、是非等习俗和情感观念,溶于司法要求,使审判法官近距离感受到“社会群众对司法的想象”。与会的各位法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庭审监督团的评议,使他们更深刻认识了司法工作“接地气、近民众”的现实意义。评议会上,合议庭成员还向庭审监督团就庭审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项释法解疑。

  开展庭审观摩,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是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司法质效、司法公开的重要手段。而庭审监督团制度的常态化,既是鸡西市法院促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一种模式,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司法行为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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