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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里的司法温暖 永安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3-11-19 09:30:07


    本网讯(王丹婷 肖懿)  “感谢法官同志,谢谢你们的关心,谢谢!谢谢你们……”当85岁高龄的林老先生拿到6000元救助金支票时,感激之情无以言表。11月18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集中向14名受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款共9.2万元,为他们带来冬日里的司法温暖。

    为了更好地承担审判机关的社会责任,贯彻司法为民宗旨,近年来,永安法院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完善对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的意见,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审理、执行,确保其能够及时依法行使正当权利,维护其自身合法利益;明示司法救助渠道,将有关诉讼费减、缓、免等司法救助的规定张贴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让群众及时了解到司法救助事项;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群众予以审批、发放救助款,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及时将案情和当事人情况向民政部门通报,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手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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