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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向乡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受重视
发布时间:2013-11-26 10:58:15
本网讯(周艳萍 马泽武) 2013年度,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在审判本区两村委会成员李某、高某等10名被告人贪污两案中,发现村委会在协助区人民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中,存在村委会账目不规范,财物制度管理严重混乱且缺乏监管等问题。导致村委会成员集体贪污社会抚养费,构成贪污犯罪被刑事追究,给乡镇工作带来不稳定因素。 为此,平桥区法院特向两村委会所属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从乡镇政府应加强村基层组织成员的学习培训,制定和完善村基层组织的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对村集体财产的跟踪管理和监督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比较切合实际的建议,并将该建议抄送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 相关部门获悉后,对该建议予以高度重视。并表示,这一司法建议着眼于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党委、政府给予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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