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枇杷树阻碍公路通行 法官实地测量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3-12-10 10:29:12


拉家常,讲法理,法官现场说服当事人履行协议。

    本网讯(杨成林 朱黎源)  “真开心,今后水泥路终于可以通到我家门口,感谢你们法官帮我们处理好修路矛盾。”新田铺镇发冲村王鲜高兴地向法官竖起大拇指。近日,湖南省新邵人民法院通过实地测量,化解了王鲜与村委会之间的因修建公路而引发的纠纷。

    今年5月,发冲村三个村民小组决定修建村组水泥路面,此路涉及50余户200多名村民通行,但修路须占用该村五组王鲜的堡坎和一棵枇杷树,双方虽签署土地置换补偿协议,但在补偿标准和路面占地宽度等方面发生分歧,王鲜强行阻止该路段施工,引发三个小组村民强烈不满,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

    法官针对本案的原告与被告的特殊关系,一旦处理不当,将使矛盾升升级,不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于是,法官通过实地调查及与其他村民交流,迅速查明纠纷的起因及矛盾焦点。办案法官首先对争议的路面及枇杷树占地情况进行测量,记录相关数据,确定原协议记载事项准确无误。随后,法官与王鲜分别从法律和邻里和睦等方面进行细心沟通,认真解释协议确定的路面范围边界,告知协议的效力。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此路的顺利修建,能维护好你与50余户村民友善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对自身有益,还将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的成长及生活环境。”办案法官的一席话让王鲜开始沉默。法官立即向王某阐明其行为可能引起相邻关系恶化及法律后果,希望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维护相邻群众的通行权利。通过5个小时的温情调解,双方最终同意按原协议履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