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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执行法官真情劝导 积怨婆媳冰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3-12-12 09:34:08
本网讯(董正远 陈钢) 12月11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一起婆媳间的身体权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真情劝导下,积怨婆媳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协议,1300元执行款当场兑现。 被执行人赵红梅与申请人吴慧芳系婆媳关系。2013年9月5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因拆老房建新房发生抓扯,抓扯中致申请人头部受伤、左手食指骨折。此纠纷经大丰法院审理后,于2013年10月15日判决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629元。 2013年11月4日,申请人吴慧芳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案件分到执行法官手中,通过查阅诉讼卷宗材料,执行法官发现该案中婆媳的感情颇深,只是缺乏有效的沟通,才导致矛盾的产生和发生抓扯,案件完全可能通过执行和解化解她们的矛盾。 12月11日上午,执行法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谈话,针对当事人的心结,法官不厌其烦地对她们释法析理,使婆媳俩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化解了她们的矛盾,唤醒了她们的亲情,笼罩在这对婆媳心灵上的坚冰终于在法官的劝导下融化了,双方达成了由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1300元医疗费的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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