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莫索湾法院“柔情执行”化解七年恩怨
发布时间:2013-12-12 10:56:28
本网讯(王平) 12月11日一上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法院执行庭干警就接待了两位“特殊”的当事人,让两家人的关系又和好如初。此事还要从七年前说起。 徐某与贾某本是表亲,两家人相互帮扶,关系一直很好。1998年至2002年徐某因购车急缺钱先后三次向贾某借款77000多元,碍于对方是自己的亲戚关系又这么好,贾某认为徐某应该不会赖账不还。 没想到直到2007年,徐某还是没有还钱的意向。无奈贾某只好多次催促徐某还钱,并要求其出具书面借条,同时双方约定一个月内还清所有借款并按百分之一计算利息。可是,一个月过去之了,贾某还是不见徐某还款,只好将贾某诉至法院。法官在审理之后判定徐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贾某77000多元借款。 直到2013年底,贾某发现徐某有可执行财产后立即向莫索湾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院执行庭干警立即前往徐某住所,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庭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向徐某释法说理。徐某听过之后很是惭愧,表示以前的做法确实伤害了两家之间的亲情,并表示立即支付所有借款。于是我们看到了开头两家和好的一幕。 该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当事人释法明理,让被执行人“听得懂”、“听得进”,赢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