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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追债近十年 法官调解促债务人还本息
发布时间:2013-12-18 09:47:45


    本网讯(周永生 余杰)  2013年12月13日下午4时,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阳法庭在辖区太平桥乡龚家溪村进行了一次巡回审判,不到半个小时,一桩时间跨度近十年的民间纠纷案在审判中得以化解。

    2004年,时任村组长的刘德求向本组村民李明志借款4 000余元,约定月息1.5%,并出具了借条。2006年,刘德求向李明志偿还2 500元,并在借条上批注。后刘德求一直未能偿还借款。李明志多次崔讨无果后,于2013年12月12日找到三阳法庭递交了诉状,要求被告偿还本息合计14 000余元。

    三阳法庭庭长周永生见李明志年纪很大(77岁)情绪非常激动,且没有委托代理人,便对他进行了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的诉求。李明志表示对被告近十年没有偿还完借款的行为很苦恼,担心自己在有生之年不能讨回借款。周庭长考虑到原告的身体状况,告诉原告让他先回家,法庭明天就去给他处理。

    第二天,周庭长带上传票,约好村干部及原、被告双方,就近在一农家小院内做起了调解工作。在做了一些调查后,法官发现,被告不还款的原因是原告利息计算有误,且双方对2006年的还款是先还本还是先还息存在争议。于是周庭长为原、被告当事人及在场旁观的村民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循循诱导双方以和为贵,欠债还钱的道理。

    这时,有村民为周庭长递上计算器,周庭长为双方算起了利息帐,最后确定本息合计7 000元,双方均表示点头认可。就这样,这起近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最终达成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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