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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法院船滩法庭到身体瘫痪当事人家中开庭
发布时间:2013-12-19 15:02:16


法官到身体瘫痪当事人家中开庭审案

    本网讯(刘梦三)  12月19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船滩法庭法官来到澧溪镇上菁村当事人家中审案,以方便当事人诉讼。

    此案为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在为被告提供劳务回家的途中因单方交通事故受伤而致终身瘫痪。该案已开庭审理,本次为开庭宣判,鉴于原告身体原因无法出庭,虽然其请有代理律师,但为了让够更好的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船滩法庭决定到其家中巡回审判。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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