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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资起争执致人伤 法院调解伤者获赔三千
发布时间:2013-12-25 10:49:39


    本网讯(毛伟)  建房过程中因支付工资之事产生纠纷,继而双方引发冲突致人受伤,对簿公堂。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达成了由被告徐林赔偿原告饶力医疗费等共计3,000元 的调解协议,并已兑现。

    徐林家做房子,请饶力为其建造。在建好第一层之后,因工资支付问题双方产生纠纷。2013年3月14日下午1时许,徐林到饶力家中理论,双方发生口角,继而互相拉扯。在拉扯过程中,造成饶力多处外伤及软组织挫伤,共花去医疗费1,480元,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甲级。就赔偿问题,饶力将徐林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在处理过程中,发现导致双方关系紧张的原因主要是对话、协商不够,故加大了主持双方调解、相互沟通的力度。在法官的斡旋和引导下,双方不断增进了理解和支持,一起极易恶化的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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