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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完成后未付款 国树园林工程公司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3-12-26 09:58:56


施工完成后未拿到款 状告国树园林工程公司


    原告罗用银诉被告海南国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海南国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采取缺席审理。 原告罗用银请求判令被告海南国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00351.87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2012年12月13日,罗用银与国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被告将园林景观A区发包给罗用银施工。



来源: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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