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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患病丈夫“失踪” 妻子起诉离婚未获准
发布时间:2014-01-02 08:42:45


    本网讯(杜飞 张振伟)  儿子患有先行性心脏病,丈夫又无故离家出走,妻子在独自抚养小孩一年半后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案,判决驳回原告谢红香要求与被告赖伟平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谢红香与被告赖伟平于2009年年底通过媒人介绍相识谈婚,后开始同居生活。2010年10月7日,双方生育男孩小志(化名),经检查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原、被告于2011年6月27日补办了结婚登记,并从2012年4月起分居生活至今。后被告外出,至今无法联系。2013年9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夫妻。婚后,虽然原、被告缺乏沟通,对夫妻感情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无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轻言离婚过于草率。

    法院认为,原、被告应以家庭为重,多沟通理解,互谅互让,夫妻关系还有改善的希望,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之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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