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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兄妹争遗产上法庭 公证遗嘱助妹妹胜诉
发布时间:2014-01-08 15:58:25


    本网讯(宋萍 赵青)  王军与王丽本是一奶同胞亲兄妹,为了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处房产,闹得不可开交,最后,王军还将妹妹告上了法院。2014年1月7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法官根据公证机关的遗嘱公证书判决争议房屋归妹妹王丽所有。

    王家兄妹父母生前系本市一家企业的职工,二人在火车站附近分得单位福利房两居室一套,之后又在东风路购买三居室房屋一套。2009年春,年事已高的王家父母通过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一份,载明夫妻二人百年之后东风路三居室房屋归儿子王军所有,火车站两居室房屋归女儿王丽所有。之后几年间,王家父母大部分时间跟儿子王军一起生活。

    2011年9月份,王家父亲因病去世,操办完父亲的后事后,王家母亲继续跟随儿子一起生活。2012年,卧病在床的王家母亲召集亲朋好友,由他人代笔留下新遗嘱,称百年后火车站的两居室房屋归儿子王军所有,之后,王家母亲去世。

    哥哥王军认为自己多年来照顾赡养父母,且手握母亲的临终遗嘱,遂要求妹妹王丽腾出车站房屋。在遭到妹妹王丽的拒绝后,哥哥将妹妹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火车站房屋归其所有。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通过走访调查,抽丝剥茧,还原案件原情,对该案审理后认为公证遗嘱是最为严格、最具证明力的遗嘱方式,且效力最高,遂依据生效公证书将火车站房屋判决归妹妹王丽所有。(以上当事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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