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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掉落高压线电击重伤致残获赔九十余万
发布时间:2014-01-15 14:58:31


    本网讯(郭吴茜茜 覃光浩)  高压线突然起火,掉落在民用线上,造成村民武超被电击重伤致残。2014年1月14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武宣供电公司和该高压电力设施所有权人回龙村民小组赔偿受害者武超各项损失共计946915.1元。

    2012年6月16日下午,武宣镇回龙电灌站10KV线路抽水支#1杆A相导线起火,该导线脱落搭挂在岜森公变至村民家的岜森村220V线路上,造成岜森村3户村民房屋小范围起火、村民武超被电击伤。武超因电击致多重伤残,不仅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上也要依赖他人护理。

    这个飞来的横祸令武超非常痛苦,遂向法院起诉武宣供电公司、武宣水利局和回龙村民小组,要求获得经济赔偿。但是,武宣供电公司却称高压电线设施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都不属于他们,所以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水利局则称电灌站设施属于回龙村民小组,水利局也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而该电灌站高压线的使用者和产权实际所有人回龙村民小组将责任推给供电公司,认为其对高压线的维护管理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武宣供电公司管理支配该电灌站电力设施,系致受害者人身损害的高压电的经营者,回龙村民小组是使用该电灌站的受益人和产权实际所有人,二者应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而水利局与此次事故无关联,不应承担责任。据此,武宣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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