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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饭店吃饭割破嘴 起诉店老板获赔两千
发布时间:2014-01-15 15:13:53
本网讯(刘洁) 去饭店吃饭本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没想到却被饭菜中的小石头划破了嘴,开心事变成了闹心事。1月13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损害纠纷案,店主张小丰一次性赔偿顾客李军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000元。 2013年11月13日晚,李军在张小丰经营的饭店就餐时,被饭菜中的一石头割破了嘴巴,后其到医院治疗,花医疗费1105元。李军要求张小丰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而张小丰辩称,是李军自己吃饭不小心才导致损害事故发生。 法院审理认为,李军作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受到人身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张小丰作为饭店的业主,从事餐饮行业时必须保证食品和环境卫生,以及顾客的安全,在提供服务时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等费用。李军在张小丰经营的饭店内就餐,在食用被告提供的饭菜时被石头划破嘴,该损害后果应由张小丰承担责任。 该案经法官做调解工作,最终张小丰同意一次性赔偿李军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00元,同时张小丰表示今后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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