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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水站老板向借道司机强索“挂红费”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1-17 10:25:44


    本网讯(劳波涛)  因路况不好刘小弟驾驶货车从公路边的一家加水站通过时引发冲突,被加水站老板黄显志结伙追上拦车强行索要2000元“挂红费”。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黄显志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1年1月3日16时许,刘小弟驾驶货车搭乘刘植、黄清从西林县返回南宁市,途经田林县八渡乡321省道27公里300米处时,因该处的公路路况不好,就将车辆驶入村民黄显志家位于路边的加水站欲通过。黄显志的妻子吴小丽将车拦下,刘植怕车撞到吴小丽就下车将其拉开让车通过,吴小丽打电话将此事告知黄显志。

    黄显志接到电话后,就组织七、八个人到八渡乡八桃村八利屯附近路段将车拦下,以打烂车、不给离开田林县相威胁,威逼刘植等3人下车,扣下车钥匙。黄显志以其妻子吴小丽被刘植等人推倒为由,索要2000元挂红费。刘植等人见车辆被扣,且天越来越黑,被迫给黄显志2000元后才得以离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显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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