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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欠货款起纠纷 铅山法院调解获支付
发布时间:2014-01-28 16:01:46


    本网讯(毛伟)  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达成了由被告惠州市华麟橡胶公司限期支付给原告江西金帆达生化公司货款35万余元的调解协议。

    2012年,惠州市华麟橡胶公司到江西金帆达生化公司处购买硅混炼胶,双方订立了产品购销合同。至2013年3月,经双方确认,惠州市华麟橡胶公司尚欠江西金帆达生化公司货款35万余元,经多次催收未果,江西金帆达生化公司诉至法院。

    铅山法院受理该案后,从充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积极发挥法院审判职能,组织双方进行商谈,希望双方互谅互让,调解解决纠纷,争取时间投入之后的经营活动,达到双赢。承办法官用心研读案情,积极寻找案件调解结案的办法,终于打动了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近年来,铅山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完善服务举措,以优质的服务水平和效率,为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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