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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子婚后欲“闪离”诉至法院被驳
发布时间:2014-02-25 11:39:25


    本网讯(郭世锟)  俗话说新婚燕尔,不想“90后”女孩李文竟在自己结婚后还未满1个月的时间就提出要和丈夫离婚。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白槎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李文诉被告陈军离婚一案。

    据悉,原告李文与被告陈军是在2010年下半年通过网络QQ聊天的方式相识并相恋的,系自由恋爱。双方于2013年11月18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但原告的家人并不支持原、被告的婚姻,在原告亲戚长辈的多次劝说下,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作为成年人有自主选择自己配偶的权利,且原、被告系自由恋爱,有非常牢固的感情基础,遂作出了驳回原告李文离婚诉讼请求的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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