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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安装门弄坏水管 房主拒付门款被诉法庭
发布时间:2014-02-28 09:01:09


    本网讯(温淑艳)  杨静购买新房后筹备装修房屋事宜,先是来到覃云芯经营的店面选购了一扇防盗门,覃云芯即派雇员安装防盗门,雇员在安装时不小心弄坏了房内的水管,为此,杨静拒付门款,双方发生纠纷。2014年2月26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审结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2年12月18日,杨静到覃云芯经营的防盗门营业店选购防盗门,杨静确认样品后支付定金680元,余款2000元未付。2012年12月30日,覃云芯派店里的雇员到杨静家里安装防盗门,在没有询问房屋水管布置的情况下,直接安装防盗门导致水管破裂,杨静为修复地板及水管支出2300元。

    为此,杨静拒付余下门款2000元。双方协商未果,覃云芯向法院起诉要求杨静支付门款2000元。

    案件审理后,法官认为安装房门的雇员在安装房门前未问清水管的布置情况,房主覃云芯也未提醒雇员水管的布置情况,对雇员安装房门导致水管破裂双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官释明法律后,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静尚欠的购门款2000元与修复水管等支出费用2300元相抵后,杨静当庭支付给覃云芯款项75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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