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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引领铸法魂
——云南省罗平法院争创文明单位纪实
作者:区鸿雁 唐熙莹    发布时间:2014-03-05 13:53:17


法官上门开展司法救助

    近年来,云南省罗平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创建措施,真抓实干续写新绩,全院上下一心共创市级文明单位,齐心浇铸文明之花,近日获得了曲靖市四星级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立足审判执行重点   铸造正义法魂

    罗平县人民法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近6000件,结案率达98%以上,案件无超审限、无重大错误、干警无违法违纪,不断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推进规范化量刑,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优势,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依法开展行政审判,维护社会公平和管理秩序。依法破解执行难题,维护裁判权威和社会诚信,健全涉诉特困人员救助长效机制,维护弱势申请人权益。五是依法化解涉诉信访,维护合理诉求和司法公信。

    强化队伍建设  狠抓廉洁自律

    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思路,以“支部建在庭上,党员亮在岗上”为抓手,实现了党组织和党员的全覆盖;新建党员活动室、创办《党员学习文选》,拓展活动阵地;建立了党建工作调研指导、党员活动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制度和“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党员服务先锋队和党员服务示范区、示范岗、先锋岗,开展评星授旗等活动,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先后开展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两增强、三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学雷锋”、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设立“道德讲堂”,进行道德经典诵读、“文明有礼”培育。通过办公环境布置和自建网站及手机信息平台,多渠道开展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和文明风尚传播。建成全省首家基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园地”。从解决全院干警宗旨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引导全院干警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签订家属促廉助廉责任书,提交廉政承诺书,建立廉政风险分级防控体系,建立干警廉政档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建议意见,通过内外监督,实现了全院干警零违法违纪目标。

    加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全面推行“诉讼一站式服务”,“三不传”、“四联系”、“五就地”、“六步调解法”等巡回立案、巡回审判便民举措。通过巡回法庭、速裁法庭等形式,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以案释法,送法下乡,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工作,认真落实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及交通事故、医疗、工伤等涉案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以及100元以下诉讼、执行费免缴制度,不断推进减免力度。加强法制宣传,畅通沟通渠道。开展“人民在心中、法官为人民”主题大下乡系列活动,以法官送法进校园、进集市、进厂矿、进社区、进农户、进单位、进监所为主要内容,以法律宣讲、法律咨询、共话发展为主要形式,共进行了80余次集市日法律咨询服务,50余次法律宣讲,累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册。以四群教育为契机,开展民情恳谈、送温暖、献爱心、扶贫慰问、抗旱帮扶等活动,全院干警为四群教育联系点捐款9000余元;为扶贫联系点、四群教育联系点协调经费30余万元;院领导带领干警排查化解社会矛盾53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27件,诉前调处纠纷117件,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深化管理创新 健全制度机制

    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在罗平法院的倡导下,与贵州省兴义市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法院共同建立了滇桂黔三省(区)两县一市法庭司法协作机制,实现了三地五法庭司法无缝对接,构筑了一道周密的司法便民网;为了实现资源共享,防止和避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与师宗法院建立罗平师宗两县跨区域协助执行机制,节省执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拒执罪达成共识,加强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诉讼与非诉调解衔接机制,不断推进调解的广度与深度,提高审判效率,实现案结事了。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开展“阳光司法”及“两评查”活动。开“示范庭”25个,评查庭审81件次,阳光执行26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270余人次旁听,群众旁听3000余人次,发放问卷调查表900余份,在6个乡镇建立“阳光司法园地”宣传栏,取得一定实效。积极发展人民陪审工作,在原有人民陪审员50名的基础上增选28名,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十大员”作用,陪审职能进一步发挥。

    强化文化建设 营造和谐氛围

    以办公楼道文化长廊、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及篮球场、文体活动室为物质文化载体,夯实物质文化基础;以精神文化为灵魂,树立“笃法、厚德、致公、惟民、清廉”的法院核心文化理念、在全院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团结友善、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做到崇尚科学,爱护环境,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行为文化为内容,传承法院文化,举行庆祝建党91周年文艺晚会、开展“勤俭节约”、“文明有礼”、“学雷锋”“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演讲比赛、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运动,丰富文化建设活动方式;以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为内容,承办“九龙杯”主题征文活动、开展“六个十”活动,组织干警每年读十本名著、背十首诗、唱十首爱国歌曲、看十部爱国电影等、同时开展道德经典诵读等读书比赛,争创学习型法院;以弘扬传统民俗文化为主体,组织“过清明、仰先烈”、“迎端午、崇先贤”、“迎中秋、送慰问”等节日活动,不断提升干警文化底蕴。引导干警及其家属积极主动参与“五星级文明干警”、“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

    改善基础设施   提升执法条件

    现使用办公大楼建筑面积9013平方米,于2005年12月投入使用。设有大小审判庭8个,各项设施一应俱全。建有五星级档案室和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实现“四级联网”对接,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阿岗、板桥、马街、九龙法庭、鲁布革巡回法庭均按标准化建设并投入使用。部分法庭实现“五级联网”。

    注重环境绿化及卫生,维护园林单位称号。各办公区绿化卫生工作责任到人,定期抽查,严格奖惩。做到定期打扫,无卫生死角,实现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室内室外花草树木布置合理,生机盎然。厕所和公共卫生区做到专人负责,院内车辆放置做到统一整齐。丰富墙体文化。充分利用走廊楼道、办公室、审判法庭等场所,以张贴格言警句、书画摄影作品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楼道主题文化宣传。

    营造审判法庭文化,利用审判法庭作为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文化的重要窗口,大力渲染审判庭文化,借助审判庭环境文化的诱导力来影响当事人的情感,促使当事人走进审判庭就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庭的庄严和大方。

    2011年至2013年,许多荣誉为已是“全国模范”的罗平法院锦上添花,先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人民陪审员先进法院”、“全省文化示范单位”,板桥中心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马绍国被省高院授予“优秀人民陪审员”,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2012年度“云岭楷模”先进人物,罗平法院(2012)罗刑初字第81号庭审获最高法院两评查表彰,《刑诉法修改后证人出庭问题初探》论文获最高人民法院学术委员会第二十四局学术论文优秀奖表彰。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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