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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工死亡留抚恤金 家人为分割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4-03-10 09:37:58


    本网讯(罗昌彦)  2014年3月7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树法庭法官驱车百里到该县梭山镇调处了一起弱智家庭抚恤金分割案。

    2013年7月,云南省鲁甸县梭山乡梭山村居民周祥富在鲁甸县梭山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因工死亡,后该单位赔偿了53万元人民币给死者周祥富的家属,当时赔偿协议没写清楚具体每个家属应得多少钱,导致周祥富尸骨未寒家属就开始为分割抚恤金闹得不可开交。

    经村委会及乡司法所多次调解,都因为部分人财心太重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周祥富的大女儿周光美于2014年2月17日将其母亲和弟妹(均有点弱智)起诉至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周祥富的儿媳申请作为第三人加入诉讼。鲁甸县人民法院龙树法庭组织双方于2014年3月7日在梭山乡司法所进行调解,根据照顾弱者的原则,经过法官们一天的努力劝说,几方达成一致意见。

    但等到次日分钱时,因为被告方罗某某及两个孩子均有点弱智,不能自己做主,也很不明事理,在家族中有人“点拨”之后,他们又开始反悔,法官联合司法所的同志又再次花了整整一天的调解工作,最后才顺利把这件事情办妥。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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