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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夫妻闹离婚 法院请来手语老师助力调解
发布时间:2014-03-11 11:30:02


    本网讯(张庆元)  3月7日上午,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里,进行了一场特殊的案件调解,除了法官、书记员、原、被告之外,调解室里还坐着一位至关重要的人——哈密市特殊教育学校听障教育老师曾敏,这场原、被告都是聋哑人的离婚案件,在这位“翻译”的帮助下,终于顺利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法官为了方便原被告双方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在调解中能够顺畅交流,便于法官了解案情和双方诉求,王法官专门前往哈密市特殊教育学校,邀请了听障教育手语老师曾敏担任翻译。

    1999年5月20日,原、被告双方在哈密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杨某,今年14岁。婚后夫妻之间感情因性格不合出现问题,且家庭经济压力比较大,常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使婚后的生活与婚前期待相去甚远,最后因家庭琐事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原告遂诉至哈密市法院,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在曾老师的专业翻译下,经王法官细心的调解,最终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法院出具了离婚调解书,婚生子杨某由男方抚养,抚养费也由男方自行承担,双方已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由男方主动承担。

    据悉,哈密市法院常受理到涉及聋哑人犯罪的刑事案、聋哑人离婚等案件,为充分保护聋哑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涉残疾人的案件,该院开通了残疾人绿色通道,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此项工作得到了哈密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大力相助,对该院涉聋哑人需要进行手语翻译的开庭,由特殊教育学校免费派出手语老师到庭进行手语翻译,全面保障了聋哑人的诉讼权利,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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