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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他人说自己坏话用拳头伤人领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4-03-18 08:55:36


    本网讯(王海波)  因怀疑他人在背后说其坏话,男子竟用拳头伤人。2014年3月13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万田成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11日20时许,被告人万田成因怀疑被害人徐某说其坏话,在徐某家附近的马路上,用拳头将徐某打伤致轻伤乙级。

    另查明,1999年12月,被告人万田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田成故意损害被害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乙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万田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万田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风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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