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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提供“特殊待遇”为留守人员维权
发布时间:2014-03-27 11:42:13


    本网讯(黄宪伟 焦保顺 耿新平)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人员的合法权益,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针对涉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给予“特殊待遇”,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立案过程中,该院将案件纳入“绿色立案通道”,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尽可能简化立案审批手续,同时针对活动不便、生活困难人员,给予其口头起诉、电话预约以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等特殊诉讼服务,确保困难农村“三留守人员”官司打得起、打得赢。审理过程中,将案件纳入“审判速裁通道”,对农村“三留守人员”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做到“快审重判”,民事案件受理后及时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安排庭审,最快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执行过程中,将案件纳入“快速优先通道”,在人员配备和车辆使用上给予倾斜,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执行法”、“错时执行法”等一系列举措,确保“三留守人员”的权利得到真正实现。诉外活动中,积极开辟“延伸服务通道”,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学校等地,大力宣讲《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现问题和困难现场解决,以实实在在地行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深受好评。

    截至3月26日,“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涉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67案,涉案人数70余人,标的达60余万元,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次,有力维护了“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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